公告日期:2026-03-28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判断与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云金,1985 年 7 月出生,男,香港籍,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0 年获香
港中文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美国 Gibson, Dunn & Crutcher 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韩国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法务主任,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
香港瑞安建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5 年 9 月至今任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务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任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7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姓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陈云金
7 0 0 15 0 0
(二)在公司董事会各专委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委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参加会议履行责任。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发表了相
关意见。同年共计召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其中本人作为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审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云金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5 0 0 4 0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相关工作汇报,仔细查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报告制定的审计计划及相关材料,并与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推进情况、重点审计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保持充分沟通与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及时了解行业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掌握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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