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切实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
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5 年度 A 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组建了专属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充足、专业结构搭配合理。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格,熟悉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企业会计核算及审计实务要求。
项目由经验丰富的资深审计合伙人统筹负责,在项目管理、风险识别与质量控制等方面具备成熟实践经验。整体团队在人员规模、专业胜任能力、行业服务经验及工作响应效率等方面,均能够有效适配公司本次审计工作需求,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高效推进。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度审计期间,安永华明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经营实际及审计工作要求,制定了系统、严谨且具备较强实操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关键风险领域与重点审计事项有序实施,主要涵盖收入确认、存货管理、成本归集与核算、资产减值判断、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交易披露等重点内容。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既定审计程序,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有效保障了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安永华明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咨询机制
安永华明建立了常态化项目沟通、督导及复核机制,针对重大会计判断、复杂审计事项等疑难问题,及时与内部专业技术部门开展咨询与研讨,稳妥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确保会计处理与审计判断合规、审慎。
2. 专业意见分歧处理机制
安永华明建立了清晰、规范的意见分歧解决程序。如项目组内部、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与专业技术部门之间存在未达成一致的专业判断,需按规定流程提请技
术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在分歧事项妥善解决前,不得出具相关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未出现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意见分歧情形。
3. 项目质量复核机制
本年度审计工作执行了多层次、全覆盖的质量复核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及专业技术部门复核。复核重点聚焦审计程序执行的充分性、财务信息列报的公允性以及审计报告出具的适当性,从多维度保障审计结论可靠。
4. 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安永华明制定了专门的质量检查制度,由审计执行委员会及风险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与整改落实。监控内容涵盖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检查、已完成项目回溯检查、职业道德与独立性核查等,确保项目组在报告出具前已全面、规范地完成各项审计程序。
5.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准则要求,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2025 年度审计期间,相关质量管理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项目团队勤勉尽责,审计工作整体运行规范、质量可控。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已在业务约定书中对安永所在信息安全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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