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荣昌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42.63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00 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 261,246.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50,594.55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370,500.00 97,776.31
2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206,201.05 43,000.00
3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150,162.25 22,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0 87,818.24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250,594.55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现金管理的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与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含 0.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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