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核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并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蓝讯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科蓝讯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中科蓝讯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黄志伟、潘志兵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黄志伟、王雨琪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资金往来凭证等底稿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中科蓝讯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科蓝讯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以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和公告等,并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三会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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