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潇颖女士,独立董事 姜梅女士,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黄志强先生组成,以上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占审计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潇颖女士担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5 年 1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
八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审计机构与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审计
九次会议 事项的沟通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
2025 年 3 月 28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算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十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使用自有资金、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等 11 项工作事项
2025 年 4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
十一次会议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等工作事项
2025 年 8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募投项目结项
十二次会议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募投项目延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 6 项工作事项
2025 年 10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十三次会议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等工作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了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流程,
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财
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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