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11.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7,395,915.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出具《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XAAA3B0103)。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西安铂力特增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 技术股份有限公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72010078801200009460
司 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2010078801200009460,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使用专户内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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