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7月8日晚间公告,因公司年报及一季报存在多项错误,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书显示,经查,铂力特2025年4月披露的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存在多处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肃性、重要性,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切实整改,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错误。同时,对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严肃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铂力特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后续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决定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铂力特于6月10日晚间回复此前上交所对公司下发的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就公司关于收入变动合理性、应收款项变动、在建工程及预付款项等进行了说明。
相关回复公告提到,铂力特对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以及2024年业绩快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利润、应收账款、存货等报表项目。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对各定期报告及业绩快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同时说明相关报告期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情形。铂力特在回复函中表示,出现相关会计差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到位,对合同识别错误,以及收入确认的依据存在瑕疵,导致部分收入确认出现差错。
铂力特主营业务是金属3D打印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选择性激光熔化成形、激光立体成形、电弧增材制造等系列金属3D打印设备等。
最新业绩方面,铂力特修订后的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2.27亿元,同比上升7.3%;归母净利润亏损149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02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公司解释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系本期研发直接投入增长较大以及职工薪酬增长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