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6:08:16 股吧网页版
西高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30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高院”)战略规划及业务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公司经营现状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变更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协同性要求和总体战略规划。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未改变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14.48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69.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78.3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3〕391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6,834.50 6,834.50

2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975.25 8,975.25

3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 20,644.29 20,644.29
力改造提升项目

4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 7,905.00 7,905.00


5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5,719.10 15,719.10

6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 4,270.05 4,270.05
设(沈阳)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26,651.81 26,651.81

合计 91,000.00 91,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