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27,38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633.1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020.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12.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 0017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 2022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
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二)投资金额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孳息不超过 4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及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 2022 年 4 月 1 日
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184,633.1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6,612.72_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适用,__91,612.72__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 状态时间
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 100.65 2024 年 2 月
示波器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 99.87 2024 年 7 月
情况 目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92.38 2024 年 11 月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03 2027 年 4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
超募资金(注) 29.91 /
是否影响募投 □是√否
项目实施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4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超募资金尚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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