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珲女士、独立董事秦策先生、非独立董事王铁军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珲女士担任。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5 年 12 月届满,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成员。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许煦女士、独立董事秦策先生、独立董事刘连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许煦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
了以上会议。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召开会议,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建议。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并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德勤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季度、半年度、2024 年年度财务报
告和 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与公司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持续、良好的沟通,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德勤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
2025 年 6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 2024 年及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在德勤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德勤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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