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鉴于亿华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继续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66.93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三、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用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2年 1 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
的 74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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