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08:12:01 股吧网页版
亿华通:亿华通H股公告-关于延迟刊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可能延迟寄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H股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延期;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公告:

延迟刊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可能
延迟寄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 H 股年度报告;
董事会会议延期;及 H 股暂停买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
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的董事会会议通告,内容有关本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日期,该会议订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举行,其中议程包括(a)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年度」)的全年业绩(「2025 年全年业绩」)及其刊发;
及(b)考虑派发末期股息之建议(如有);及(ii)本公司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的
公告,内容有关将董事会会议日期更改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

一、 延迟刊发 2025 年全年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49(1)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超过三个月之日
(即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刊发 2025 年全年业绩。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2025 年全年业绩将延迟刊发,原因为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审核程序。延迟刊发乃由于(其中包括)董事会的若干评估及审核程序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包括估值及有关政府机关所颁布通知的潜在影响;需要更多时间取得若干重要确认(包括审计确认函);及若干数据须待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内部审核。

本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以加快及完成审核程序(包括取得必要文件及评估),务求在可行情况下尽快完成有关事宜。根据当前进度,预期 2025 年全
年业绩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或之前刊发。

上市规则第 13.49(3)条规定,倘发行人未能刊发其初步业绩,则必须基于尚未与核数师协议的财务业绩(以可得的资料为限)公布其业绩。董事会认为,现阶段本公司刊发本集团于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实属不当,因为该等账目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状况,而刊发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引起混乱,并可能误导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二、 可能延迟寄发 2025 年 H 股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46(2)条,本公司须于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超过四个月内,向股东寄发年度报告(「2025 年 H 股年报」)。

由于 2025 年全年业绩预期将延迟刊发,预期 2025 年 H 股年报的寄发亦可
能延迟。此项延迟(如发生)将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 13.46(2)条。2025 年 H 股年报的预期寄发日期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公布。
三、 董事会会议延期

董事会宣布,由于 2025 年全年业绩延迟刊发,原定举行以(其中包括)考虑及酌情批准 2025 年全年业绩及其刊发的董事会会议将延期直至另行通知为止。四、 H 股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0 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数据,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有关暂停通常将维持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载有所需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

因此,本公司股份将自 2026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
交所买卖,以待刊发 2025 年全年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