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纪雪洪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纪雪洪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6 月
及 2002 年 6 月分别取得华中师范大学房地产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05 年 12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民盟盟员。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于天津大学与中汽中心联合培养博士后
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2008 年 5 月至今历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MBA 教育中心主任;同时,担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经济发展研究分会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电动车专委会委员、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行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兼任中国公路学会城市交通分会理事、铃轩奖评委、石景山区政协常务委员、民盟石景山区工委副主委。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本人与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13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会会
独立非执行董 议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参加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数
纪雪洪 13 13 0 0 否 4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发挥自己专业领
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 本人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会议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9 9 9
提名委员会 4 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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