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焰文,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司法鉴定人等多种执业资格,是广东省财政厅、科技厅、东莞市财政
局财务专家库成员。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教师;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 年 12 月至 2013
年12月,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13年4月至2019
年 2 月,任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 年 1 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历任广东上德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执行董事、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三
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的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讨论,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独立董 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焰文 5 5 0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在公司开展年度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审计等资料进行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是否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已制定的年度审计安排认真审计、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任职标准;作为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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