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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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華虹半導體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347)
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變動
華虹半導體有限公 司(「 本公司 」)董 事會(「董事會 」)宣 佈,李瑞霞女士(「李女 士」)已辭任本公司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及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均自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女士已確認其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且並無有關其辭任之其他事宜須敦 請本公司股東或聯交所垂注。
董事會欣然宣佈,何嘉明女士(「何女士」)已代替李女士獲委任為公司秘書及授權 代表,均自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何女士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項下之 公司秘書資格規定。
何女士,自二零一九年起出任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此前,彼於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五年擔任盛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後於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九年擔任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女士於一般商業事務及企業融資交易領域上(如協助企業股份於 聯 交 所 上 市 、 併 購 、 資 本 重 組 及 上 市 規 則 相 關 合 規 及 監 管 事 務 )擁 有 約 2 0年的經驗。何女士於二零零八年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師資格。何女士畢業於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後於金士頓大學取得法律深造文憑、於倫敦大學瑪麗王后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及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專業證書。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感謝李女士於服務任期為本公司作出的貢獻,並歡迎何女士履新。
承董事會命
華虹半導體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
白鵬博士
中國上海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執行董事:
白鵬(董事會主席兼總裁)
非執行董事:
葉峻
孫國棟
陳博
熊承艷
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祖同
王桂壎,太平紳士
封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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