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00:02:10 股吧网页版
千亿市值半导体公司,停牌并购
来源:上海证券报

K图 688347_0

  8月17日晚,华虹公司公告,为解决IPO承诺的同业竞争事项,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华力微”)控股权,同时配套募集资金。

  据悉,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为华力微所运营的与华虹公司在65/55nm和40nm存在同业竞争的资产(华虹五厂)所对应的股权。目前,该标的资产正处于分立阶段。华虹公司股票自8月1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虹集团”)、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值得注意的是,停牌前一个交易日8月15日,华虹公司股价在午后直接拉升,涨幅一度突破16%,最终报收78.5元,涨幅11.35%,总市值1358亿元。

拟控股华力微化解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是华虹公司(又称“华虹半导体”)化解同业竞争问题的重要一步。

  在2023年华虹公司科创板上市之初,华虹集团曾发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华虹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安排,在履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后,华虹集团将华力微注入发行人。”

  此外,在资产注入之前,华虹集团承诺,对于华虹公司与华力微在65/55nm及40nm存在部分业务重合的三个工艺平台业务,进行如下分割:65/55nm及40nm独立式非易失性存储器和嵌入式非易失性存储器工艺平台相关业务,由华虹半导体承接。具体而言,该平台新增客户由华虹半导体承接,华力微将继续服务现有客户,且不在该平台承接新增客户以及现有客户的新产品。

  而65/55nm及40nm逻辑与射频工艺平台相关业务,则由华力微承接,即该平台新增客户由华力微承接,华虹半导体将继续服务现有客户,且不在该平台承接新增客户以及现有客户的新产品。

  公开信息显示,华虹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华虹集团,其与华虹集团控制的上海华力(即“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及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均从事晶圆代工业务,但定位及主要工艺技术平台不同,华虹公司主要定位于特色工艺,上海华力主要定位于先进逻辑工艺。

助力产能扩充赋能业绩增长

  华虹公司在登陆科创板两年之际推进此次交易,不仅体现了大股东履行承诺的担当,更是公司看好未来市场发展的体现,代表了其对特色工艺晶圆代工行业的信心。

  今年上半年,华虹公司12英寸产线产能不断爬坡,出货量持续增长,第二季度产能利用率创下近几个季度的新高。有业内人士表示,若此次交易顺利推进,将对华虹公司12英寸产能不断扩充、差异化特色工艺深入推进产生积极影响,助力上市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

  具体来看,华虹公司第二季度销售收入为5.661亿美元,同比增长18.3%,环比增长4.6%;毛利率为10.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环比提升1.7个百分点;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800万美元,同比上升19.2%,环比上升112.1%。

  产能利用率方面,随着闪存产品、超级结及MOSFET产品、电源管理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华虹公司第二季度产能利用率达到108.3%,环比今年第一季度的102.7%、同比2024年第二季度的97.9%,均有提升。

  展望未来,华虹公司表示,下游需求的企稳趋势在不远的未来仍将继续。“AI相关应用将强劲增长,而消费电子在政策刺激的背景下短期也会有不错的市场表现,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可能也处于库存下降的阶段,为未来增长释放空间。”华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短期内,我们需要依靠现有的产能,不断提高工艺能力,并确保产能投入在更有价值的平台。长期来看,我们仍需进行产能扩张,特别是针对特色工艺等更有潜力的工艺节点和工艺平台。”

  华虹公司披露,公司预计第三季度销售收入约在6.2亿美元至6.4亿美元之间,预计毛利率约在10%至12%之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