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2:48:01 股吧网页版
华虹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A 股代码:688347 A 股简称:华虹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0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661.14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基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虑,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基于公司所处的
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资本、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和人才投入,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同行业竞争对手每年都将大量资金投入新厂基建、产能扩充和产品研发。在此背景下,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扩充产能、提升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以保持足够的技术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产能扩张期,提高产能供给能力和加大工艺研发力度的重要发展阶段。公司紧紧围绕整体发展战略,持续实践先进“特色 IC+功率器件”工艺布局,持续为客户及市场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公司会始终以持续盈利为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不断的进行技术突破,巩固并提升市场占有率,在保持合理毛利的同时,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为客户及股东创造价值。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29,145.07 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61.14 万元人民币。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等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专注于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业务规模的增长需求,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