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
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天健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29.88 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
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间
华仪电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投 气、东海 2024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
资 证券、天 年 3 月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气承担连带责任,天
者 健 6 日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
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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