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福鑫)
本人沈福鑫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福鑫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中科
商学院行业管理毕业,硕士学历,1984年 12月至 1995年 12月担任嘉兴市郊区乡
企局下属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嘉兴市鑫联经贸公司总
经理;2005年 1月至2007年 6月担任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年 3月担任嘉兴市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08年 4月至今
担任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嘉兴市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5年 6月至 2021年 8月担任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2月至2021年 1月担任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8月至今担任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
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担任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
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2 2 9 9 0 0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亲自出席 4 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 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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