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
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五条 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
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
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
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能胜任公司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
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
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如果在不利于公司
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
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
予正式批复。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
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其他副总经理代行
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
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总经理必须遵守法律、法令、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
决议,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
告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充分依靠职工群众,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努力抓
好经营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全面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不断
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确保公司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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