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5月7日届满,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杭雪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共参加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 席 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 会 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杭雪芳 7 7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任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内共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主任委员职责。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审
计工作的汇报,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结果的公允性。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审阅公司报送的经营资料、财务报告及重大事项文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需求,在会议组织、资料提供、信息沟通等方面给予充分配合,确保本人能够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此外,本人还结合履职需要,对公司生产基地、募投项目等进行了实地考察,与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掌握公司经营实际,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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