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2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根据上述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确认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其基于自身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二级市场行情及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且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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