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共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且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选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