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新,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历任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澳门
立法会高级法律顾问;1995 年 6 月至今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美利云(000815.SZ)独立董事;
2019年8月至2024年5月任汉得信息(300170.SZ)独立董事;现任王府井(600859.SH)、咸亨国际(605056.SH)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具有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会,特别关注公
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是否规范等事项进行认真的审
阅和严格的把关。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出席 委托 缺席 出席股东 出席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方式 出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方式
王新 5 5 通讯 0 0 2 通讯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报告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任何议案表示反对,提出异议
或弃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 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3 3 3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0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
席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高
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未有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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