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9 15:33:06 股吧网页版
颀中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 2026 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甚高且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的采购以日本、韩国的供应商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四、2026 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时间及资金来源

(一)额度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结算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二)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三)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