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胡晓林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晓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灵动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独立董事、湖北百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研究员、江
苏阿诗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于 2025年 9 月 16 日正式生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出 席 方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出 席 次 出 席 方
胡晓林 董 事 会 加 董 事 式 席次数 数 数 式
次数 会次数
4 4 通讯 0 0 2 通讯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检查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预先审阅资料,认真审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董事席位补选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财务状况沟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事项展开积极沟通,进行了有效的探讨与交流,维护报表结果的客观与公正,确保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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