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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9 15:34:21 股吧网页版
颀中科技: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货币资金、股权,
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3、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收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业务。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
限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合肥市国资委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达到国资审批标准的,应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4、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证券投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形的,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
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
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
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中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
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第十条及第
十一条中规定的市值,是指交易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条及第十一条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的,应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适用第十条及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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