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雄-已离任)
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审慎表决、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即将届满 6 年,于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合并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雄,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具有经济师专业资格。1980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职于江苏客运总公司苏
州公司;1994 年 12 月至 2000 年 6 月,担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
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
担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职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
至今,担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1700.SH)独立董事,2023 年 5月至今,担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002075.SZ)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
担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00651.SZ)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5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3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任期内召开 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作用。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讯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黄雄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坚持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参与并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2 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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