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博-已离任)
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审慎表决、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 6 年,于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合并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博,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1991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曾任冶金工业
部鞍山热能研究院炭素材料研究所工程师、所长助理;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10
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北京创亚动力电池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湖
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山东齐星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安徽利维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湖州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今,
担任湖州辰一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担
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3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作用。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讯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胡博 5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和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专
门委员会会议 12 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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