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4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3 年 5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2)。
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9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4、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6、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至本次事项审议前,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
的规定,应当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上述 3 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5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A
为“(1)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或(2)以 2022 年为基准,
2024 年研发支出增长率不低于 25%”,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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