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 “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志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该股款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费 38,426,214.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
金 504,664,285.38 元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53,725,344.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9,365,155.48 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77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58,595,15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2025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净额 489,365,155.48
减:1、置换募投金额 12,138,772.00
2、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2,105,925.59
3、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51,374.49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5、补充流动资金 146,325,134.3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 2021年 5 月 18 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 余额
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5720310505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32250199764700000426 - 已销户
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22001471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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