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降低决策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公司设内审部。内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七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业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
内审部独立设置,隶属于公司审计委员会,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内审部职责及权限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和评估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5、向董事会报告内审部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审过程中进行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2、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3、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4、每一年度及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如实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并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后进行追踪,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内审部的权利: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经营业务计划、预算资料和会计、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经济活动有关文件等;
(2)审核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凭证、账册、合同及预算、决算资料,检查各类资产现状,查阅有关文件档案等;
(3)对涉及审计有关的事项进行调查,并有权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第四章 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内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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