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审核意见
作为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XUAN ZHAO、韩磊、张如军、王庆彬、LIHONG GUO、吴伟京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巧莉、张杰、林雯的个人
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张杰、林雯、赵育和
2025 年 10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赵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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