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47号》文核准,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1,235,03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截止2022年3月4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35,039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660,375.97元(不含税)后,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将款项人民币190,339,550.15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05027029200214292 2022-3-4 100,000,000.00
公司偃师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9900052310903 2022-3-4 90,339,550.15
洛阳分行营业部
合计 190,339,550.15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48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60,375.97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39,550.15元。扣除其他发行、登记费用(不含增值税)378,523.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其中人民币1,235,039.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188,725,987.53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公司可享受减免登记费用1,165.13元,减免该项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2,191.66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7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8,33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将款项人民币 691,670,000.00 元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05027029200257447 2023-3-14 175,897,200.00
公司偃师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05027029200257323 2023-3-14 65,772,800.00
公司偃师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9900052310505 2023-3-14 450,000,000.00
洛阳分行
合计 691,670,000.00
上述资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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