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平先生、闫文付先生、杨新涛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黄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召开 4 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2025 年 1 月 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员会第 4 次会议 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员会第 5 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 6 次会议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 7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及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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