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届满,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
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赵鑫、戴宁
项目联系人 赵鑫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357
注册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
军民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波
董事会秘书 高倜
证券事务代表 彭光辉
联系电话 0379-6775853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4 月 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广发证券作为建龙微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指派赵鑫、戴宁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作
的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广发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荐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二)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三)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四)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五)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六)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七)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日常持续督导及定期现场检查过程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向公司高管了解公司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此外,针对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相关的募集资金使用等业务或事项,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审慎核查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职期间,发行人能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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