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
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
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
度上限为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合作机构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上限为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四)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五)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六)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部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