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因任期届满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昌松,男,中国国籍,1948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毕业
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语言文学专业。1984 年至 1986 年,大专升本科全脱产二年
学习,本科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1968 年 12 月至 1977 年 12 月,
历任火箭军某部班长、排长、连职干部;1977 年 12 月至 1982 年 6 月,任国营
四六一厂教育科干事;1982 年 6 月至 1992 年 4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培训中心办
公室主任;1992 年 4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液压件分厂党支部书
记;1993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电镀分厂党支部书记、分厂
厂长;2002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武汉市表面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
市表面工程协会荣誉理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履职期间,本人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10 次董事
会会议、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各项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且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内,本人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工作、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获取公司财务信息、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重点事项相关情况;时刻关注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前,提前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公司积极高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充分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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