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雷巧萍、独立董事叶昌松及非独立董事瞿承红 3 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雷巧萍担任主任委员。
2025 年 11 月 10 日,独立董事雷巧萍、独立董事叶昌松因任期满六年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新任独立董事兰娟、新任独立董事王聘、非独立董事瞿承红 3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兰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号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二)《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月 14 日 (三)《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五)《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八)《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月 23 日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3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月 20 日 案》;
(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4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月 17 日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2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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