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20:05 股吧网页版
三孚新科: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
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
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殊普通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