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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