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飞测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
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 号文),中科飞测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股,并于 2023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60,071,95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59,928,04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
股份数量为 73,300,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3%,将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 320,000,000
股变更为 321,591,80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登
记手续。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8,571,42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由
321,591,809 股变更为 350,163,23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翌流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时,或者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企业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减持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4)若中科飞测发行时未盈利的,本企业在中科飞测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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