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5 年 4 月 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进度安排、重点关注事项、项目组成员独立性等进行沟通。同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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