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8057 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矽电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施上线SAP系统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成本核算方式,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开始使用SA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为更好地适应系统的运行,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存货情况,公司对存货的计价方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1、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变更
此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存货计价方式的变更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存货计价方式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存货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
2、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存货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影响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存货计价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使用SA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于本公司存货具有规格型号繁多、收发频繁且加工环节复杂等特点,其成本计算过程涉及大量参数与假设,鉴于相关历史信息的复杂性,该项追溯调整在实务操作中不具备可行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查了甬矽电子作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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