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独立董事张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高文铭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1 2025.2.10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2 2025.4.18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6、《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2025.8.25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2025.10.27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充分讨论了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等,确保了审计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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