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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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 年 9 月 2 2 日)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证券代码:688363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投资者关系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 )
参与单位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时间 2025 年 9 月 2 2 日 10:00
地点 线上
公司接待人
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
员姓名
主要交流问题及答复
Q:近期大量媒体报道,关于公司支持郝宇博士一事是否可能给上市公司带
来风险,能否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
投资者关系
A:公司作为全球透明质酸产业的龙头企业,理应维护透明质酸这一中国优
活动主要内
势产业免受境内外不正当竞争数年来的攻击。今年 5 月 17 日以来,华熙生物发表
容介绍
了《概念总在重演,科技永远向前》等系列研究文章,这些文章的目的不是拉踩
任何技术线路,而是旨在思考生命科学的未来走向与产业转化的关系,避免中国
生物制造产业受到短期资本题材切换的影响,不利于我国产业与中国品牌的自然
进阶。
华熙生物对产业科技线路的探讨,引发了行业专业人士、临床医生对现阶段某些产业发展局限性问题的关注,其实很多企业组织过相关检测,讨论早已存在在行业之中,相关的风险也早已酝酿。这正是重组胶原蛋白添加量检测引发的舆情事件的背景,其本质原因正是华熙生物反复提醒过的:生物制造的产业进阶不可能通过“弯道超车”实现。对于这些自发产生的专业讨论,华熙生物本着依托国家药监局的专业监管、通过行业协会反馈沟通问题的原则,严格控制自己掌握的研究信息和第三方检测数据,尽可能引导相关讨论理性、有序、可控开展。
随着相关企业发布自查声明承认存在局限性,华熙生物本以为已画上句号,希望聚焦自身业务并共同推动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但 9 月 11 日网络出现大量媒体报道跟进,将华熙生物置于“不正当竞争”的不实境地。为澄清事实,回应投资者及员工关切,遵守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规范,华熙生物不得不公开相关检测结果并说明相关问题:
华熙生物在收到郝宇博士的求助后,并未立即做出回应,而是组织专家进行了检测与评估,并于 6 月 1 日发布《关于支持郝宇博士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声明。自收到相关求助后,华熙生物与国家计量院等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关于重组胶原蛋白成分检测的方法学验证,并展开了数量足够的多中心检测,最终获取了几十份相关企业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以上所有几十份检测结果结论明确且一致,均表明相关产品中的重组胶原蛋白添加量未达标(即未达到按其配方标注所应有的非微量添加浓度)。
此外,6 月 23 日,相关公司已发布声明承认其产品存在局限性,公司正是出
于维护行业生态与竞争文明、给监管部门留出足够决策时间等公共利益原因,在当时选择不公布已掌握的检测报告。之后仅在 6 月 30 日于发布了华熙生物与国家计量院合作做出的关于重组胶原蛋白在复杂配方中成分含量的方法学验证结果,该结果证明重组胶原蛋白成分在复杂配方中可检测,且检测方法可验证。
Q:公司是否会面临潜在的重大诉讼、重大行政处罚风险等问题?
A:鉴于前述事实情况,关于媒体报道中所引用的“郝宇博士发布没有法律
效力的测评信息”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我们已经进行过专项评估,我们坚信科学的数据不会说谎,华熙生物未来可能的法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面临的风险极小。另外,网传的郝宇博士与华熙生物的关联,郝宇博士账号在发布相关内容时,其主体为“聚研荟公司”,该公司与华熙生物并无股权关联,在该事件发生之后,郝宇博士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自主将账号主体变更为“上海柳页医创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华熙生物无直接股权关联,华熙生物仅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了柳页医创的股东海南海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鉴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华熙生物所在领域的最终监管结论做出单位,华熙生物已将前述数十份相关检测报告发送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Q:媒体报道相关单位与公司具有一定的股权关系,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公司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A:公司认为,无论华熙生物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和临床医生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偏远的股权联系,都不改变检测数据的结果,不影响一个产品是否达到质量标准的科学认定,更不能构成阻碍监管及消费者知情权的借口。一个产业繁荣的路上可以容忍暂时不完美的“局限性”时刻,但每一个产业的参与者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给这个产业的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局限性定格更长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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