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经 2025年 6月 11日召开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姚洋,男,1964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系本科,1989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 年毕业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农业与应用经济学系,获发展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担任《经济学(季刊)》主编、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是中国经济 50人成员,中国金融40人监事会主席。2012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获 2008 年、2014 年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届和第二届浦山国际经济学奖(2008 年、2010 年)、第二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奖(2008 年);被评为 2006年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和 2017 年北京大学十佳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院长、华润饮料(控股)有限公司(0246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年度股东会 1 次,会议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姚洋 4 2 2 2 0 否 1
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前,均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与管理层进行必要沟通,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审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为提名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未召开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本人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该次提名委员会,但会前已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冠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供了战略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的论证资料,本人对此议案无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时,本人注意听取审计委员会委员尤其是主任委员对议案的相关意见,通过借助其他董事在专业领域内的经验,做出科学决策。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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