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经与会董事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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