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苏治,作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苏治,男,1977 年 12 月生,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数据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金融学院金融科技系主任、特聘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研究所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于 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5 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
后研究站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于报告期末兼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734)、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300597)独立董事。
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A 股类别股东
会 1 次、H 股类别股东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
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情况, 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非执行 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苏治 10 10 9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按时出席了前述会议,对提交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仔细、认真的审阅,并与管理层及其他董事充分沟通,利用本人专业知 识,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履行了法定程序,相关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
以及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亲自出席了前述全部会议。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主要讨论和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作废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在审计委员会上,主要讨论和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 审计机构的聘任、分红政策、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在提名委员会上,主 要就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