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9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冲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金证(上海)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 0738 号)(以下简称“加期评估报告”)。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报告。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易冲科技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356,000.00 万元,较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结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未
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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